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1]135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5-14
实施时间: 2001-5-14
失效时间: 2010-12-3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08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济源市国家税务局:
  最近,发现一些企业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现象有所抬头,集中表现为一些假商贸企业在认定一般纳税人、安装防伪税控系统后,短期内领购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虚开,违法犯罪活动非常猖獗。为堵塞专用发票管理中的漏洞,遏制此类犯罪,省局针对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管理提出以下要求,请转知所属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对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实行“限量发售”专用发票
  区分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建立购票档次制度。对使用电脑版专用发票的企业确定四个购票档次: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和部分废止或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4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3
实施时间:2010-12-3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  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2-7
实施时间:20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