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6]23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4
实施时间: 2006-9-4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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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769号)转发给你们。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国家税务局要按照调整后的内容尽快组织印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确保消费税纳税人在2006年10月征期使用新的纳税申报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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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被转发文第一条 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26
实施时间:201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