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油站税控初始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征[2000]579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9-27
实施时间: 2000-9-27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47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加油站税控初始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814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加油站税控初始化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油机税控机具在初始化前,由加油站法人(或负责人)填写《加油站税控初始化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报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转负责进行税控初始化的部门。
  二、税务机关征收部门在对加油站进行税控初始化时必须......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