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生猪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地税发[2004]190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1
实施时间: 2001-11-1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52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了严格依法征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规范生猪市场的征税行为,促进我省生猪饲养业稳定、健康地发展,按照《省人民政策关于统一全省生猪经营税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04]141号)要求,现就有关生猪税收问题进一步重申和明确如下:
  一、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收规定,依国家统一规定征收生猪加工、经营环节应缴纳的各种税收。
  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三条、第四条废止

发文标题: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鄂地税发[2007]146号
发文部门: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6-14
实施时间:200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