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转发关于规范保险中介服务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4]150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4-6-30
实施时间: 2004-6-3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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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各区级保险公司: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中介服务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5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实施《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以下简称《统一发票》)的重要意义。实施《统一发票》是规范保险中介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完善对保险业税收管理,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各有关单位务必对《统一发票》的推广实施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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