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4]12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4
实施时间: 2004-6-4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217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地方税务局,地级市地方税务局下辖直属机构,区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根据2004年区局领导现场办公会和全区税政工作(桂林)会议上各地反映的有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方面的税收政策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关于在旧城改造中拆迁的私人房屋年代久远,无法确定购买原价,对此是否可由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证明来确定其购买原价,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