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国税系统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1]160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8-24
实施时间: 2001-8-2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297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税系统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全省国税系统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的管理,省局制订了《湖北省国税系统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实施(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已全面应用CTAIS软件进行征收的地方,暂用其他方式开票入库,并表上报,待总局修改软件下发后,再纳入CTAIS程序统一管理。
  对于元至七月的“两费”收入,各地要进行认真的清理,并逐级汇总,于8月底前上报省局,省局将据此预拨“两费专项经费”。
  附件:湖北省国税系统税务登记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