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转发关于外[工]贸改制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1]162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8-30
实施时间: 2001-8-30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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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外经贸局(委):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工)贸改制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8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分公司要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改制成立的文件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备案,以便加强出口退税的管理和防止借权或挂靠企业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发生。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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