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琼发改收费[2007]96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7-8-23
实施时间: 2007-9-1
法规类型: 国土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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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陵水县物价局:
  报来《关于要求批准陵水县土地交易所收取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的请示》(陵发改[2007]61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就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
  (一)土地使用权在二级市场交易的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一。
  (二)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坚持公开、公平、质价相符的原则,由经批准建立的土地交易机构提供交易服务,办理交易手续时收取。
  (三)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和租赁服务费。在办理土地交易手续过程中,除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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