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用电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价价管[2009]150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9-12-25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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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海南电网公司:
  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为落实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惠民政策,让农民充分得到实惠,经研究,现就我省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用电价格问题通知如下:
  一、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用电价格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即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为0.6083元/千瓦时,电压等级1千伏及以上的为0.5883元/千瓦时。
  二、以上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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