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货物运输发票采集汇总软件进行升级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4]10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12
实施时间: 2004-4-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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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货物运输发票数据采集质量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18号)和《关于货物运输发票采集信息汇总的紧急通知》要求,经与市局流转税处共同商议决定,请各区县分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货运发票手工申报的纳税人端采集软件、合并软件,税务机关使用的检查软件、汇总软件进行升级。通过IC卡和互连网申报的货运发票采集软件已经由市局统一升级完毕。请各局认真对待并按时保质地完成本次升级工作,市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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