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好转制文化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宣办字[2009]3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13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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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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