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由于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而减免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如何处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税三字[1987]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87-3-13
实施时间: 1987-3-13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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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税务局:
  最近,有的地方询问,由于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而减免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如何处理问题。经研究,我们认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的。凡经批准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但减免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不能随同减免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用于归还贷款或新产品开发基金等支出。应全额并入企业损益处理,希研究执行。
  一九八七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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