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行第一批发票价格公示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2005]2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2-28
实施时间: 2005-2-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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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实施方案》(鲁价办发[2004]68号)的要求,按照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发票改革 强化发票管理的通知》(鲁地税发[2005]6号)的部署,从2005年1月起,全省地税发票将陆续实施价格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各类地税发票的名称、规格联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请各地于3月中旬前将《山东地税发票价格公示表》(第一批)列名的发票在办税服务场所统一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予以公示。《山东地税发票价格公示表》(第一批)所列发票在全省范围内执行同一种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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