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4]27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5
实施时间: 2004-4-5
失效时间: 2016-8-26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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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6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认识
  各局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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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0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8-26
实施时间:201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