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更换新版《发票领购簿》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2005]6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5-8
实施时间: 2005-5-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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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及《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程序及适用文书〉的通知》(鲁地税发[2004]64号)精神,按照山东地税发票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发票信息化管理的进程,省局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全省统一更换新版《发票领购簿》(见附件1),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票领购簿》采取订本式和活页式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全部内容都由税务机关登记或打印,其中“发票购、销、存明细账单”(以下简称明细账单)、“发票购、销、存明细账单记录”(以下简称账单记录)、“发票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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