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统一保险费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2009]11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9-7
实施时间: 2009-9-7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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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统一保险费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6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自2009年10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发票》(以下简称《人寿保险发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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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