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4]8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3-10
实施时间: 2004-3-10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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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6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个体、集贸税收点多面广,是税收征管的难点。特别是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个体、集贸税收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要顺应形势发展需要,立足基层工作实际,积极调整个体、集贸税收管理思路,建立完善个体户双定管理和建帐管理以及集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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