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4]7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3-16
实施时间: 2004-3-16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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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财税[2004]45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增值税问题
  (一)对我市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应将其加工销售禽肉产品的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等进行单独核算,凡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二)自税款所属期2004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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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