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纳税人欠税予以告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国税函[2004]28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11
实施时间: 2004-2-1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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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纳税人欠税予以告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139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采取召开纳税人例会、到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向有欠税的纳税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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