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价服[2009]6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2-20
实施时间: 2009-2-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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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省物价局《关于规范税务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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