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邮政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2]89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3-8
实施时间: 2002-3-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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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邮政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1023号)转发给你们,请执行。考虑到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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