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2]29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3-15
实施时间: 2002-3-15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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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转发给你们。鉴于我省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刚刚结束,为了保证新的“免、抵、退”税办法的顺利实施,结合我省生产企业出口规模小和出口退税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对总局的《操作规程》作以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操作规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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