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提高省电网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价商[2009]28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11-19
实施时间: 2009-11-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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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电力(供电)局,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东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24号)精神,现就提高省电网销售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疏导2008年8月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高增加电网企业购电成本等电价矛盾,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省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9分钱,其中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从每千瓦时0.2分钱提高至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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