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6]1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7
实施时间: 2006-1-27
失效时间: 2011-7-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42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转发给你们,并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补充通知如下:
  一、嵌入式软件是指以应用为中心,编制并固化在硬件中,同硬件产品共同构成产品的完整使用功能,软、硬件功能无法分开的一类专门软件本。
  二、软件产品具体类别,以安徽省信息产业厅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上标明的类别为准。以前认定的软件产品在《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上未标......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26
实施时间:201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