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二条的决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发文时间: 1993-9-17
实施时间: 1993-9-1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31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二条的决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1993年9月16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9月17日公布施行)
  
  为了促进我省教育、医疗收费制度改革,适应教育、医疗事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