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价费[2007]10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7-4-18
实施时间: 2007-5-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69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物价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完善收费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48号)要求,对服务性收费不再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现将有关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天津市服务性收费项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