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降低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的复函
发文文号: 津价费[2006]24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6-9-4
实施时间: 2006-8-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49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你局《关于重新核定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国税征[2006]22号)收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降低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