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4]17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7
实施时间: 2004-12-15
法规类型: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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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纳税评估审核评析内容
  2.表证单书
  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纳税申报质量和税收征管质量,堵塞税收漏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在税收征管过程中运用科学的方法,树立“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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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纳税评估审核评析内容.doc    
附件2:表证单书.doc    
修正:

上述法规第六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第十五条“外资企业所得税” 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26
实施时间:201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