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试运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2]17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6-26
实施时间: 2002-6-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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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自2002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试运行口岸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提高对推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出口退税子系统”作为“金关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电子口岸最先投入试点运行的子系统之一。该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国家电信公网,在公共数据中心建立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电子底帐,使海关、税务、外汇、外经贸等部门实现出口报关和退税环节的联网数据核查。具有为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提供结关信息查询及网上交单等功能。企业可以通过本系统查询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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