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省电信公司2001年度工效挂钩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2]23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9-4
实施时间: 2002-9-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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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湖北省电信公司《关于对2001年省电信公司工资总额进行税前扣除的请示》(鄂电信财务[2002]23号),要求按照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关于核定省级电信公司2001年工资总额基数的通知》(劳资[2001]6号)、《关于2001年新增效益工资提取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劳资[2001]10号)、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我省国有电信企业工资总额计划划转湖北省电信公司的函》(鄂劳函[2001]79号)规定核定的湖北省电信公司2001年度工效挂钩工资总额61588.24万元,准予税前扣除。经审核,该公司2001年度核定挂钩工资总额,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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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湖北省电力公司2001年度工效挂钩工资预列基数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