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武汉船舶工业公司及所属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2]249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9-24
实施时间: 2002-9-2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20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武汉市、宜昌市、咸宁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643号)规定武汉船舶工业公司(12户企业详见附件)2002年度在武汉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授权我省对其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进行明确。鉴于12户成员企业的核算形式和多数成员企业均在亏损弥补期和国产设备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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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武汉船舶工业公司所属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