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安徽省烟草公司所属县级烟草公司取消法人资格后纳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3]83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31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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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需要,安徽省烟草公司将在2004年底前取消其所属所有县级烟草公司(以下简称县公司)的法人资格,改由省辖市烟草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统一经营、统一核算。为了支持企业改革,兼顾县公司所在地财政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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