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三户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批复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2]26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0-28
实施时间: 2002-10-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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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三户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请示》收悉。
  经审核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兽用疫苗生产车间的GMP技术改造项目(编号:鄂经贸投[2000]031号)投资总额1401万元,系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军工产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编号:鄂经贸投[2001]016号)投资总额1137万元,全部为自筹资金。以上两户企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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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doc    
附件2: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