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政发[2009]3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9-6-5
实施时间: 2009-6-5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49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六月五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浙委[2008]38号),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