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03年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2]312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16
实施时间: 2002-12-16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229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2]9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点税源监控标准的通知》精神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2003年湖北省国税系统重点税源监控名单.doc    
附件2:2003年重点税源参数任务安装操作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