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3]27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3-18
实施时间: 2003-3-1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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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1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总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全省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使用采取三种方式:一机一卡方式;由国税部门代管监开的一机多卡方式;由税务中介机构代开一机多卡方式。前两种方式为主要采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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