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审计厅关于调整社会审计、会计咨询业务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价费调发[1999]13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1999-9-3
实施时间: 1999-9-3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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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精神,根据国家有关中介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为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制止乱收费,保障中介服务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对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社会审计、会计咨询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1996]16号)中的有关基本建设审计业务收费标准作适当调整和细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会计、审计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属社会中介服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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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陕西省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社会审计、查证、验证收费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