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注协[2006]124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6-12-5
实施时间: 2006-12-5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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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加强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收费的管理,规范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四川省物价局于2004年10月20日下发的《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价函〔2004〕253号)(以下简称“《收费办法》”)及相关法规、行业规范的规定,现对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收费行为作如下规范:
  一、凡属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的团体会员——会计师事务所及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以下统称“会计师事务所”),均必须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收费办法》。
  二、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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