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渭南市地方税务局再就业优惠政策请示的批复
发文文号: 陕地税函[2003]405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24
实施时间: 2003-12-24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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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注释:条款失效。条款第一条失效。
  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财税〔2004〕第228号
渭南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渭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再就业有关优惠政策问题的请示》(渭地税发〔2003〕385号)收悉。经与省劳动保障厅、省工商局联系,并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就有关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函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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