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3]401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8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38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对琼国税发〔2003〕41号文件中规定的我省增值税起征点政策进......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