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区本级行政单位资产清查和核实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财[行]发[2009]756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7-22
实施时间: 2009-7-2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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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治区区直各行政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根据《自治区本级行政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工作方案》现将进一步做好行政单位资产清查和资产核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2007年未进行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的行政单位,要重点做好资产清查等项工作:
  1、要按照《关于开展自治区本级行政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工作通知》要求,尽快开展本单位资产清理工作,为中介机构专项审计做好准备。此项工作应在2009年7 月 30日前完成。
  2、凡在2007年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清查审计的单位,需在7月30日前按照附件一的要求,填报有关数据并报送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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