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9号: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衔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10]7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0-1-25
实施时间: 2010-1-25
法规类型: 保监会有关规定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70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做好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衔接工作,我会研究制定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9号: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衔接》。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9号: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衔接
  问:保险公司财务报告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最低资本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