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市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及雇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吉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3-9-27
实施时间: 1993-10-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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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吉林市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及雇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管理办法吉林市人民政府
  
  第一条 为促进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雇工老有所养,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雇工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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