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报送年度关联交易同期资料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函[2009]12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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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关联交易的税收管理,提高我市企业关联交易同期资料管理工作质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转让定价跟踪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跨境关联交易监控和调查的通知》(国税函[2009]36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2008年度、2009年度关联交易同期资料的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准备关联交易同期资料企业的范围
  (一)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在2亿元人民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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