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3]322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10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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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河南分公司)从2004年1月1日起,将在市县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省、市分公司会计核算一体化”,取消市、县分公司(经营部)的独立核算职能。为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加强增值税管理,同时保证各地财政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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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公司成品油销售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2:《中石化河南分公司及所属市县级分公司税款分配情况表》.doc    
附件3:《中石化河南分公司本部及所属分公司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