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3]307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0-22
实施时间: 2003-10-22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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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工作管理办法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工作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工作(以下简称举报工作),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举报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以下简称税务违法行为)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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