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化集团湖北石油总公司所属单位2002年度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3]19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16
实施时间: 2003-6-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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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近接中国石化集团湖北石油总公司《关于2002年工资总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的请示》(石化集团鄂财[2003]25号),要求对中国石化集团湖北石油总公司及所属分公司2002年度工效挂钩工资分解方案准予税前扣除。经省局审核,同意对中国石化集团湖北石油总公司及所属分公司2002年度工资总额2233.60万元,在规定标准内(详见附件)准予税前扣除。
  附件:中国石化集团湖北石油总公司2002工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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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石化集团湖北石油总公司2002工资分配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