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湖北省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3]49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15
实施时间: 2003-4-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46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0]46号)规定,针对我省实际情况,省局于2000年制定下发了《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鄂国税发[2000]183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实施两年以来,对各地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工作的实施起到了很好的、积极的指导作用,加强、促进了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及其生产经营发展。但是,各地在实施《办法》的实际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反映和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为切实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管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