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的紧急公告
发文文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告2010年第1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0-1-12
实施时间: 2010-1-12
法规类型: 指导意见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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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中注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加强非执业会员管理和服务,是深化行业管理、扩大行业影响力、发挥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重要方面。为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培训、监督和服务,保持和提升其专业胜任能力,《办法》规定: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的人员,入会时需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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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方式.xls